職位要求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督察工作;
2、負責監督企業對國家、部門、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程、規范、標準和公司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的執行;
3、負責監督企業安全培訓計劃的負責監督下屬企業安全培訓計劃的實施;實施;
4、負責向上級反映重大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并監督隱患缺陷的消除工作;
5、參與安全規章制度的修編工作;
6、配合并參與有關事故調查并提交調查報告;
7、定期、不定期編制安全通報、快報、月報等;
8、參與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的制定工作;
9、監督企業“兩措”計劃的執行;
10、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要求具備注冊安全工程師證,工作地點浙江省內